第一百一十四章 金手镯(2 / 2)

顾珩昱便因此捡了个便宜。

那玉梳子放在市场上,少说也要一百两银子,要是放到扬州城或者洛阳城那边,更是得要一百五十两银子起步。

但最后,由于顾珩昱给钱给的利索,讲价下来便以七十两银子买到了那把玉梳子。

要知道这玉梳子的玉,可是上好的和田玉。光看这玉的质地、光泽和色泽,即使是外行人,也能够看出它价值不菲,旁边还缀着一颗稀有的粉色宝石。

更何况,玉梳子上边还有精致细腻的雕工和神秘繁复的西域纹样,都是老雕刻家,一刀一刀细致的雕刻打磨出来的,都象征着其高昂的价格。

顾珩昱虽然有点肉痛,但看着这漂亮的玉梳子,心中想要把它亲自带在谢婉清头上的还是占了上风。最后大手一挥大手笔的把它买了下来。

当然了,顾珩昱也不是‘有了媳妇就忘了娘’的那种人。他本来也想给他娘挑一个金镯子——他娘最喜欢金的东西。

但是这老人家手头却没有附和顾珩昱要求的。顾珩昱想要买一只价格在一百两银子之内的金手镯,但是这种较为便宜的金收拾,一向是时人所喜爱

的,早就被卖完了。

现在老人家这边,只剩下较为大件的金器,基本上都是一百五十两银子起步,顾珩昱有心无力啊,只得作罢。

但客船上卖的东西却恰恰符合顾珩昱的需求,摆着许多在他价格接受范围内的金银首饰,而且都是经过扬州商对的鉴定的,质量有保障。

顾珩昱给他娘挑了一个金镯子,花了十七两银子——原价定的是二十两银子,最后顾珩昱还了三两价下来。

那个金镯子虽然比较细,但是在和他娘以前的那个金镯子很像。

他娘以前也有一个金镯子,是她嫁到顾家来的时候压箱底的陪嫁,他娘一直很宝贝这个金镯子。

但是在他十二岁的时候,连续三年发生洪灾,粮食收不上来,家里的余钱基本已经花光了,但是顾珩昱还得去书院上学。

要知道即使是寻常人去书院读书,都要花费很大的一笔钱,更何况顾珩昱这个吃喝赌玩、特别擅长烧钱的主儿。

为了让顾珩昱能够交上学费,也为了顾珩昱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水平,陈桂花便把她的金镯子卖了,供顾珩昱去读书。

陈桂花是那种小事情要嚷嚷,但是真正进了心里去的大事情,却不会说出来的人。

陈桂花当时虽然表现的很豁达,说这镯子卖了就卖了,他读书要紧,但是顾珩昱始终记得那个金镯子。

这回他总算是找到了机会,把当年他花掉的那个金镯子,再次给他娘买

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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