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筮法源流考》(三)(1 / 2)

——八卦筮法江湖术揭示与批判

上卷八卦取象筮法

第三章秋左传》一书记载"以《周易》筮之"的筮例的实质内容

第一讲《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第一筮例的起筮方法与解筮方法

第一节

在《春秋左传》一书里确确实实记载着"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从筮例所表述已知,史巫以《周易》筮之所用《周易》文本内容格式不同于今本《周易》外,其内容文辞则与今本《周易》是一样的。

已知历史上《周易》文本的不同,正是笔者通过对《周易》文本考证,原创《周易》一书出现后是被不断篡改的过程。

前面第一章里已举例《春秋左传》一书记载的筮例,也因《春秋左传》一书里最早所反映《周易》一书,不否认正是以卜筮的面目出现。所以我们先看春秋史巫如何用《周易》来卜筮的?

那么,我们来看一看《左传》里所记述的“以《周易》筮之”的第一筮例,是如何用《周易》卜筮的?在卜筮上它与《周易》有多大的关系。即不能表面来看待"以《周易》筮之",就认为《周易》自始至终就是算卦书,那就大错特错了。

《左传》一书是记春秋时期的一部史书,书里记载有春秋时期诸侯公们用《周易》筮卜人事吉凶的一些筮例。而被现在人称为天下第一卦的是出现在《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里的记载:“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

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独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上。故曰,其在于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我们先用现代的话把这段话译出来,便于理解:“陈厉公是蔡国女人所生,所以蔡国人杀了五父而立他为君。生了敬仲,在敬仲年幼的时候,有一个成周的太史带着《周易》去见陈厉公。陈厉公让他卜筮,卜得的是《观》里的以《否》为繇题里的繇辞。周太史说:这就叫做‘出聘观光,利于作君王的上宾’。这个人恐怕要代替陈而亨有国家了吧?但不在这里,而在别国,不在这个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孙。光,是从另外地方照耀而来的。《坤》是土,《巽》是风,《乾》是天。风起于天而行于土上,这就是山。所以说,‘出聘观光,利于作君王的上宾’。庭中陈列的礼物上百件,另外进奉束帛玉辟,天上地下美好的东西都齐备了。所以说,‘利于作上宾于君王’。还有等着观看,所以说他的昌盛在于后代吧?风行走最后落在土地上,所以说他的昌盛在于别国吧?如果在别国,必定是姜姓之国。姜是太岳的后代。山岳高大可以与天相配,但事物不可能两者一样大,陈国衰亡,这个氏族就要昌盛吧?果然,陈国第一次被楚国灭亡,陈恒子就开始在齐国兴盛起来。后来陈国再次被楚国灭亡时,陈成子就取得了齐国的政权。”

这是《左传》一书里记载的一次卜筮事例,为了便于对筮例中出现的说法的理解,我们把今本《周易·观》卦内容附下看一看。

“。我们再把"春秋《周易》文本里《观》内容格式附下,就能看明白《左传》里说的“《观》之《否》曰之光,利用宾于王”的来历了。

《观》>“益: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渐:观我生,进退。

剥:观我生,君子无咎。

而"八卦取象"则是将八卦里每个卦附上物象,以便于卜筮之用。如《左传》里记载的筮例中,八卦里最基本的取象是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风、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兑为泽”。《左传》记载的卜筮例中,已能看到八卦人物和动物取象。如“乾为父、坤为母、震长男、巽长女、坎中男、离中女、艮少男、兑少女”;“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猪、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你知道了这些内容,就能理解《左传》里所记载的筮例中的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