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报仇(1 / 2)

老头子,吃饭了!

嗯!你自己先吃。我得把这两条鱼给老二送过去。这两天娟子的气色好了不少。

是吗?那太好了,俩小子也是有福的人哪!只是咱们总把小麟给的鱼给老二送去,是不是不好?

你啊,头发长见识短。你以为现在的小麟还是过去的二愣子吗?人家凭什么天天给你送鱼,你知道这些鱼在鸽子市值多少钱吗?真以为咱们对人家兄妹俩有多大恩惠啊!

是啊,我也觉得奇怪,按理说咱们把鱼给老二的事他应该早就知道了,怎么还天天送啊!

不用奇怪,我估计多半是为了还人情。

还人情?

嗯!还记得小麟点吴瘸子家房子的事吗?

知道啊!差点出大事!

知道原因吗?

不知道!

小麟把吴瘸子的小儿子给打了。上初中的吴家老大带着两个同学在胡同口把小麟给堵了。幸亏咱家老二路过,把吴家老大给骂跑了。

就为了这麽点小事?

小事?你以为是小事,可在孩子们心中就是大事。要不小麟能去点老吴家的房子?

你的意思是,人家小麟本就想把鱼送给老二,只是借了咱们的手?

不离十吧!就算开头儿没这个意思,这两回也绝对错不了。不管怎么说,人家小麟帮了咱们大忙,以后你多帮衬着点!

还用你说?

曾宪麟不知道白家老两口的对话。如果知道了,他肯定会由衷的感叹一句,人老奸,马老滑!。

关于面子的问题,不仅成年人看的重,小孩子更是如此。谁小时候被欺负了不想找回面子,不想在同学面前露露脸?

被欺负了不吭声,在别人面前根本抬不起头。尤其是前身二愣子,更是视为奇耻大辱,这才有了后来烧人家房子的事。

曾宪麟继承了前身二愣子的记忆,所以仇要报,情要还。这才有了接二连三的送鱼事件。否则送一次就行了,卖钱它不香吗?

当然,还人情只是顺带,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报仇,否则念头不通达。

其实第一次送鱼时,他就从窗户中看到白老爷子拎着鱼匆匆出门了。根本不需要妹妹给他打小报告。

至于白老爷子去哪了,那就不言而喻了。白家老二的媳妇刚刚坐月子,还生了个双胞胎。

这可不是几十年后,想吃什么吃什么,想补什么补什么。大人吃不好,还想孩子不挨饿?做梦吧!

恰巧曾宪麟雪中送炭,白老爷子说什么也不能自己把鱼吃了!

岂不知当白老爷子踏出大门的那一刻,曾宪麟已经计上心头。既能还人情,又能报仇的一条妙计便成型了。

所以这两回他不再送黑鱼,而是大板鲫。听说鲫鱼汤和月子里的女人更配哦!

当然,吴家的仇已经报了,这事与他们无关。

哥!你怎么不吃?这个兔子腿可好吃了。

嗯,哥吃饱了!这条兔子腿给婷婷吧!

谢谢麟哥!

哥,以后咱们还能吃上兔子肉吗?

当然了,哥可是被称作捕兔小能手的。

咯咯,吹牛!

臭丫头,下次不给你弄好吃的了。

哥,我错了!

这还差不多!你们俩慢慢吃,哥歇一会!

嗯!哥,你去躺一会吧!

曾宪麟确实累了。昨晚被沙袋阵折磨的够呛,今天又晃悠了一天,铁人也招架不住啊!这不,刚刚躺下便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乡。

只是没睡多久,就被外边的吵闹声给惊醒了?

哥,哥!出事了。妹妹从外面风风火火的跑进屋。

毛毛躁躁的,天塌啦?曾宪麟的起床气还是挺大的。

不是!是婷婷的大爷大娘来找白爷爷闹了。

谁?白家老大?

没错!

这孙子,小爷倒高看他了,这才几天哪就忍不住了。浪费了我许多脑细胞。

没错!前身二愣子的另一个仇人就是白家老大。

白家老大和吴瘸子住在一个院里。当时点房子事件闹的挺大,可毕竟是个孩子,也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所以秦刚等人出面后就连吴瘸子都表示不再追究。

只有白家老大上串下跳,非得要求警察把二愣子关进劳教所不可。说是不惩罚这个害群之马,大伙儿住的都不安生。

从那时起,二愣子就恨上了白家老大。只是苦于没有机会报仇。曾宪麟穿越而来,当然要完成前身这个心愿。

曾宪麟知道白家老大的性格,一旦知道白老爷子接二连三的给弟弟送鱼,他肯定坐不住要闹,这样报仇的机会就来了。

走,出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