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前段时间还把姑臧侯逮进监狱的御史又一次把矛头对准了人家。这回他手中没有逮捕文书,身后也没有护城军相随。他只是用温和的语调向皇帝提议,将原本已经许给姑臧侯府的公主另许人家。
看上去温和无害,毕竟仅仅是个提议而已。
但是结合前情:提出众边疆将士婚配困难的是他;提议在大庆狩猎之际为将士们赐婚的是他;如今站在那胆大包天的将领身边,为他开口求娶公主的也是他。
众人都还在琢磨这黑皮将领是谁的功夫,怎么就他这么准确无误地跑去拿了人家的笏板,来御前讨要莅阳公主呢。天底下哪有还么多巧合,泛滥的都是蓄意为之而已。
大家能想到的层面,樊甘也能想到。
元钦瞥一眼樊甘,推冯远:“熊就暂且放着,兔子也是猎物吗,还不上前去送给公主。”可怜冯远那么硬气的一张脸,硬是被催出了点羞涩之意。他上前两步,将兔子奉于莅阳面前:“我倾慕公主已久,愿聘公主为妻。绵延子嗣,携手赴白头。”
公主朝他笑,回应昭然若揭,只不好意思立即伸手去接那兔子。
尤记得年少乍相逢,公主还不过十三四岁,瞧着比眼前的小野兔还要懵懂三分。但人有两件事最是藏不住,一是喷嚏,二是年少是的欢喜。
那时的冯远已经十七八岁,自然是没有将其放在心上。人家公主不过豆蔻年华,这欢喜未必能存留多久。而且一个即将成年的男子,利用自己的阅历和虚长的岁月去偷窃少女的青春,享受懵懂的果实,这是龌龊,是卑鄙。
即便公主长到适婚的年龄,不至于让他背负道德感的谴责,公主的欢喜也不是他这样的小门小户可以肖想的。
果然沙场两年归来,听闻公主已经许给了勋爵之家。
这少年时的欢喜,应该是死了。冯远这般想着,又投身了沙场。
万万没想到的得胜还朝之时,小公主不仅没有完婚,眼中还有那藏不住的欢喜。或许是死里逃生过几回的缘故,再次见到公主的冯远少了年少时的枷锁,心底最真实的念头挣破一切的藩篱。
人越成长越贪婪,越敢想。
我也想要莅阳,我凭什么不能去要她。
他是前线杀敌的将领,也是于草坪上笨手笨脚活捉小兔子的笨拙男人。他望进莅阳公主的眼底:“公主,接受这只兔子好么。”秦人惯有以猎物为聘礼的风俗,莅阳公主要是接了这只兔子,那就是应了人家的婚事。
文武百官,大半个长安城的勋爵,数以千计的百姓和护卫都在看着这边。元钦对公主眨眨眼,又满含讥诮地望向樊甘:“不选他也行,后边还有上百个将士没有赶回来,没准还有想求娶公主的,不如坐下慢慢挑。”
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只当樊府与莅阳公主的这门婚事是不存在的。
围观者的视线在樊甘和冯远之间跳跃,其中蕴含的恶意和玩笑几乎要化成实质糊樊甘一脸。
再加上元钦剜他的这一眼,将酒楼逮捕就积压的仇怨一下子勾了出来。樊甘是冷静也没有了,理智也不见了。他踢翻眼前案桌,冲至冯远跟前一把揪住了元钦的衣襟:“无耻小儿,公主早已经许给我樊家了,要你在此兴风作浪?”
冯远一把抓住樊甘的手腕,轻轻一握,就将人钳开了:“侯爷自重,天子跟前不得动粗。”
樊甘怒极:“你又是哪里跑出来的贱民,公主是我侯府未过门的媳妇你可知道?千金之躯轮得到你觊觎?”
元钦掸掸自己的衣襟,笑眯眯道:“侯爷此言差矣,你自己也说公主还未过门。我秦国民风开放,寡居的妇人尤可以改嫁他人,未过门的公主怎么就不能另择佳婿?”
他复又拍拍冯远的肩膀:“小冯将军家世如何不重要,是你口中的贱民或是我大秦的英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陛下金口玉言要给将士们赐婚,只要女子答应,便赐其姻缘。天子一言九鼎,安有反悔之理?”
他指着樊甘的鼻子:“你不过一个侯爵,敢叫陛下言而无信,陷陛下于不义?何况就算你再怎么不愿意,天下都是陛下的,天下的姻缘也自然以陛下的旨意为先。你怎么敢和皇上争抢姻缘呢?你是天子还是陛下是天子?你眼中还有上尊下卑吗?”
一顿红口白牙颠倒是非,竟然也叫周围人哑口无言,尽皆默了。
樊甘说不过元钦,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起身就要殴打元钦,左右侍卫和连忙拉住他。冯远防备他突然暴起,一脚踢在樊甘的后膝盖上,迫得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跪倒在地。
樊甘的眼前是此生仇敌,身后是上至三公九卿下至平民百姓的千万双眼睛。霎时间,屈辱和泼天的愤怒席卷了他。
元钦没有叫冯远松开,他就着这个姿势微微弯腰,用只有近前几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侯爷,现在对你口中贱民的处境感同身受了吗?”
感同身受来自权势的碾压了吗?感同身受下位者遭受欺凌时的无力了吗?明白那些在你手下苟延残喘的人的心情了吗?能领略到在强权下跪倒乃至于死去的不甘了吗?
知道申诉无门的愤懑了吗?
有没有一点,哪怕是一点点亲身受辱后的对于弱者的怜悯之心?是不是自此以后能宽容,仁爱,怜惜他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