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雄说道这里,也不禁眼眶红润了起来。
“林志峰,我。。。”黄志雄在走进家门前,回头看了林志峰一眼,似乎是下定了决心。
“林志峰,我不想混了,赌场我也不打算开了,你能不能让我入股你的录像厅?我想做一个正当的生意人。”
当黄志雄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林志峰一点都不感觉意外。
因为他看的出来,黄志雄是真的畏惧,而且想要悔改了。
“我记得有句话叫做朝闻道夕死可矣,意思就是如果早上能想清楚道理,晚上就算去世了,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了。”林志峰说道。
对于这种鸡汤文,他现在可谓信手拈来。
这个年代啥都没得看,就杂志和报纸看得最多,除了社会新闻,多是一些无病呻吟的文章。
自从上次被霍佳磊嘲笑自己鸡汤文储备量后,林志峰痛定思痛,每期《意林》都会买。
所以今生他的阅读量,竟然远远超过了上辈子。
“朝闻道西施可以?”黄志雄疑惑地问道,“虽然我不太懂这句话的意思,但你想说的道理我是明白了,从今天开始,我黄志雄不再做坏事,也不再在道上混了。”
“你以后就是我的大哥。”
“别别别。”林志峰怕了他们了,动不动就喊自己大哥,“你们喊我林志峰,或者老板也可以,我会给你们安排工作的。”
“好,那就不客套了。”黄志雄做了个抱拳的手势,走进了自己家中,随后,从房子里传来哭声,那声音听的林志峰鼻子都有点酸涩。
林志峰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问道坐在后座的毕卓:“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
毕卓尴尬地笑了笑,说:“我被家里赶出来了,现在大热天的,找个公园把我下了就行。”
“怎么?一把年纪了还玩离家出走?”林志峰通过后视镜瞄了他一眼。
“不是的,我们家有七个娃,说实话就算少了我,家里也不会有什么改变,我的兄弟们可能还会活的开心点。”毕卓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是笑着的,但是说完后,他的脸色就黯淡了下来。
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啊。
“别去公园了,录像厅里可以睡觉,还可以洗澡。”林志峰决定把他带到录像厅里去。
“你以后可别再做抢劫打架之类的勾当了,都二十多岁的人了,干小孩子才干的事,不觉得丢人吗?”
毕卓低着头不说话,不过可以看出来,他为有地方落脚感到开心。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习惯了白天抢到钱,晚上住旅社,抢不到钱就睡公园的生活,他都快忘了,双手也是能创造价值的。
这个年代,是一个最好的年代,物质缺乏,只要有脑子,愿吃苦,一定可以赚大钱。
但这个时代也是个最坏的时代,对于没有能力和背景的人而言,他的眼界就会被永远限定在小城市当中,而不像互联网时代,即使是山沟沟里的人,也可以通过某音软件来带货,赚钱。
“总之,你以后跟着我好好干活,不许再做坏事了,知道吗?”
“是!老大。”
“不要喊我老大。”
“是!老板!”
毕卓是真的很开心,他和黄志雄一样,在今天找到了自我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