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警钟(1 / 2)

审讯室内,情侣相依。

你很聪明,但聪明不代表你能看出真相,就一定可以把案件办成铁案。

叶卿竹偎在肖尧的怀中,感叹着,还记得,我刚刚从警的第一年,我的父亲跟我说过一个案子。

什么样的案子?

肖尧抱着姐姐,轻声问道。

案情不算复杂,二十多年前,有一个中年大叔上访,在他的诉说中,有一次晚上出村办事,第二天早上回家发现老婆和二儿子都死在院子里,大儿子在屋子睡里躲过一劫。

叶卿竹缓缓说道:案子破的也快,同村的一个算是流氓无赖的人很快被抓了。据犯罪嫌疑人自己交代,当天是想强j女被害人,因反抗未遂,于是用院子里的铁棍数次击打其头部。然后发现院子里还睡着一个孩子,就顺手用砖头打死了孩子,翻墙逃跑。此外还有人证明前一天和该人闲聊时,犯罪嫌疑人说过要去作案。案发时,也有人证明该人的车辆停在受害人家门口,案发当晚和犯罪嫌疑人一起住的人,也证明案发时他不再家中。

证据链表面上看去很完整。

肖尧点了点头,事实证据真如表面上一样,应该可以定罪了。

没错,一审是定罪了。但结果一审之后,犯罪嫌疑人上诉,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时候犯罪嫌疑人通过律师指控办案民警刑讯逼供。二审影响不大,定罪是故意杀人和强奸未遂,量刑是死缓。

叶卿竹秀脸上的神色有些复杂,再上诉,二审后,犯罪嫌疑人终审无罪释放!

怎么可能?肖尧震惊了。

为什么不可能,你觉得是司法不公?

叶卿竹摇了摇头,还真不是。当年我父亲仔细看了案子的卷宗,发现了一个极其诡异的地方。整个案子,警方没有向检察院提交任何直接证据。也就是说,检方能够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至多只有犯罪嫌疑人说了自己要犯罪。上面描述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历史,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间段出现在被害人家附近。但被害人家中的情况,被害人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

不对劲。

肖尧皱起双眉,证物呢?警方勘察时,必须要有定罪证物。

证物?

叶卿竹神色变得异样起来,女性受害人是被铁棍击打头部而死,但公安机关却没能从铁棍上检验出指纹。同样的,砖头上也没有。警察用石膏取样取走了院子里的鞋印,结果这一证据没有被提交。还有犯罪嫌疑人的大腿侧有一处伤口,他承认是翻入院墙是被墙上的玻璃划伤的。但警方没有对这个伤口进行拍照,也没有采集院墙玻璃上的血样。并且,检察院几次要求警方提供凶器,警方都没有拿出来,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有问题。

肖尧双眉紧锁,当年办案的警察,他们这是要闹哪样?

你也发现不对劲了吧?

叶卿竹无奈说道:所以不是二审法官徇私枉法,而是当前的证据,只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作案动机,有作案时间,甚至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出现在了受害人家附近。但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进入了被害人家中,更没法证明被害人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检方一共提供了21项证据,很可惜,根本没法形成证据链,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无罪释放是妥当的。更加诡异的是,案件终审后,犯罪嫌疑人不知所踪。而当年负责办案的两个民警,也因为这起案子,先后因渎职离职。

肖尧闭上了眼睛,开始就案情进行分析。

最终。

他得到了一个答案。

那两名警察前辈,很倒霉,也很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