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将他染的好似一个战场中走出来的修罗,手拿惊天煞气的刀,收割每一个看到的生命……
所有人都被他这样不要命的打法给吓住了,他的手上还抓着那把刀,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滴落在地上,而他,脸上没有丝毫痛处的表情,就像他是个机器,是一个不懂得疼痛的机器人一样。
发财哥,看到这里,终于按奈不住抓过一个小弟手里的刀趁着李慕不注意的时候,杀了上来。
“妈的!”他的刀刚刚抬起,李慕的眼神投射了过来,那是什么样的眼神,泛着凶光么?不,很平静,可是却异常的骇人,你见过死人的目光么,平静,死寂,却很恐怖,明明没有再看你,却仿佛一直在看你。
看你的目光,也像是看着死人……
但是,发财哥也是个凶狠之人,竟然丝毫不畏惧,没有半点迟滞,刀就落下了。
李慕不躲,也不抬手去接,而是猛地一刀刺出,这是一刀换一刀的打法,就看谁命大,谁能活下来。
但是,砍在肩膀上,至多只能让李慕残废,可是李慕这一刀如果捅进他身体,李慕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让他当场毙命。
这是一场赌博,看谁惜命,谁就先输,但显然,李慕是不要命的那个。
混到发财哥这个地步,怎么也是经历过大杖小仗无数仗了,能活下来,并不容易,这一切都是用生命拼杀出来的。
显然,发财哥还不想死,他现在生活的很舒适,有名誉有地位,要女人有女人,要什么有什么还有这么多手下为他做事,为他拼命,他为什么要死!
所以,他退了,他退了,躲过了李慕的致命一击,也没能把自己的手上的到砍在李慕身上。
对于这个滚刀肉,发财哥觉得异常的无奈,却又恍惚在他身上看到了他们这群人的特质,不要命!
所有人都围着李慕,没有人在上去,他的目光带着冰冷的嘲讽,从所有人脸上一扫而过,最后定格在发财哥身上。
“你,不行!”三个字,对于发财哥来说就是耻辱,他想上去杀了李慕,可是,他惜命,在他的生活安逸下来以后,他骨子里的血性,早就被磨灭了。
所以,他不如李慕!
“你们,你们给我上,杀了他!”他推搡着小弟,让他们冲上去杀了李慕,没有人敢不听话,他们都是发财哥手下的走狗,只能听他的命令活着。
当然,有的时候,愚蠢也是一种送命的手段,所以,当所有人倒在地上的时候,李慕扔下了手中的刀,有人倒在地上痛苦的嚎叫,有人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因为他们,死了……
“废物!”李慕朝着发财哥吐了一口吐沫,带着一身血腥,转身离开了,当看到两边的门市里探头探脑的人群时,李慕大喊一声,“混社会的,也不过如此!”
李慕再一次,成为了这条街上的神话,他的那句话,换到了无数人的耳朵中,也传到他想传到的人的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