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整个招待所都弥漫着令人压抑的气息。
因为一连死了两个人,其余的住户因为害怕提出搬走,警察当然是不同意,结果这些住户就闹了起来。
这些人都是小市民,没读过什么书,法律也知道的不多,警察妄想和他们靠讲道理来取胜,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结果就是这些住户嗓门越来越大,根本不听警察说什么,语速极快,反反复复就是要走,不然死了怎么样怎么样的话。
最后还是后赶过来的刑警队队长提了个好办法。
那就是所有人暂时先待在招待所,凶器已经拿去检验了,天黑之前应该就能得到指纹结果,只要确认了凶手,所有人都可以离开。
一听天黑之前能离开,住户立刻就不闹了,毕竟没什么人胆敢大白天的行凶,尤其警察这么多人还都在这呢。
我当时也在旁边听着,觉得这队长果然比其他警员靠谱多了。
剩下的时间警察继续守着,其余住客则是该回房间回房间。
我和林月还有胖子在警察的跟着下,去吃了饭。
这一天,真是事多。
我们一直待到了傍晚,眼瞅着天快黑了,其余的住户也按捺不住了,警局那边的检验才姗姗来迟。
我和林月胖子立刻跑到202门口,跟其他住客一起围着。
有住客问到:“警察同志,凶手到底是谁?”
一众警察神色奇怪扭头看向我们。
随后就见有个小警员想要说话,结果被队长瞪了一眼。
队长打断了他说话的意图,走到门口,对我们这些人说道:“今天晚上你们都可以暂时离开招待所,不过这案子目前还有不少的疑点,你们不能离开本市,而且找到住的地方之后要及时去警察局报道,将地址记录下来才行。”
只要能离开招待所,其余的住客自然是没意见,纷纷答应便立刻回去收拾东西了。
我和胖子还有林月也往回走,胖子说道:“看来应该就是只有死者的指纹了,不然不可能一个都不留下。”
我点点头,表示认同。
可是如今居然还不能离开本市,这就让我难免有点焦急了。
回到房间,我们边收拾东西,边商量着要去哪里去。
反正现在我们也算有点经费,干脆就决定去市里住酒店,那里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
离开招待所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老旧的招牌和门面,让我更觉得这个地方阴森,以后绝对不要再进来第二次了。
坐上了去市里的黑车,胖子神色有些严峻地看着我:“今天晚上咱们再过来看看吧,我感觉那个厉鬼应该还会过来。现在这鬼成了气候,要是不早点抓起来,以后指不定还要或害死多少条人命。”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
现在我身上也有桃木剑,再加上有胖子,怕倒是没那么怕。
前面的司机听到我们的谈话,笑了一声,说道:“怎么,你们都是抓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