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美姣高一下学期的一个晚上,她郑重在饭桌上说了一句话:“爸,妈,我一直都是把岳洋当哥哥看,我长大了不想嫁给哥哥。”
当时不但赵松,岳仲春都摔了筷子。
岳美姣那时候对于他们的怒火一知半解,并不是十分了解,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她的拒绝意味着如果在她十八岁以后,按照规定岳家是要把岳美姣的家产交还给她的,当时有律师、有其他朋友见证,岳仲春不得不考虑面子和声誉,可实际是,岳家根本不愿意归还,所以他们设想的最美好的结局,就是岳美姣嫁给岳洋,一家人,家产之类的就不用担心。
岳美姣被吓的僵在放桌上,她觉得自己可以不问家产的事,但是她觉得自己有权利阐述她的想法,她就是不愿意嫁给岳洋,那是哥哥。
可那时候她不知道,她不嫁给岳洋,就意味着岳家要归还家产,这二者是紧密相联的。
赵松在那晚上发了很大的脾气,指着岳美姣的鼻子说养了头白眼狼,不懂感恩,说岳家给她吃给她穿供她读书,没想到到头来养了这么个东西。
岳美姣抿着嘴,开始是低头站着不动,后来她倔强的问了句:“外面人都说,我们家现在吃的喝的用的,住的房子买的车子,都是我亲爸亲爸留给我的。是不是?”
岳仲春抬手打了她一耳光:“你现在是要跟我算钱了?什么是你的?你觉得什么是你的?你亲爸?你有亲爸吗?我就是你的亲爸,我把你养这么大,你没有感激之情,反倒是听信别人说的胡言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