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她要把孩子扔掉?”疑惑的声音。
“看不出来吗?唐傲不要她了,留着孩子做什么?”解惑的声音。
然后,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往前一步跨到我面前,说:“请问,您是沈末末小姐吗?”
呃!现在好像不承认有点孬种的样子,反正都给他们认出来了,倒不如光明正大地让他们看个过瘾。
无奈地一叹,我弯腰抱起小奶娃,面无表情地回:“是!”周围一片感叹声!
“冒昧问一下,您是不是来破坏此次唐先生和余小姐的订婚典礼的呢?”看看!这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嘴脸。
没好气地看他一眼,我淡淡回了一句让所有竖起耳朵听八卦的人差点吐血身亡的答案。
“呃!不好意思,我,只是来看,热,闹,的!”
众人愣了五秒,接着有的鄙视,有的遗憾,有的难以置信,有的甚至还露出了一副自以为了然的神情,真是有够神经的。
这时,排列在道路两边的鼓乐队奏起音乐,引得人们纷纷仰首以盼,只见当先一辆凯迪拉克加长型房车缓缓驶入,我以为那就是唐傲今天的座驾了,没想到后面接二连三又开出来几辆房车,这才知道原来这只是前奏的开道车而已,直到从未在报纸杂志及各类车展杂志中露过面的金色劳斯莱斯加长型房车缓缓驶入人们的眼帘,才回过神来,正主出现了。
此时,外场的记者们也顾不了我了,纷纷举起相机,闪光灯“咔嚓咔嚓”的声响此起彼伏。
我抱着小奶娃,屏着气,目不转睛地看着那辆金碧辉煌的豪华房车,那由远及近的缓慢速度死死地揪住我,站在人群中,透过那茶色的车窗玻璃,似乎能看到他褐色的眼眸,而我离他那么近,他却离我那么远。
车子终于缓缓停在了酒店门口,一位帅气的礼宾司恭敬地趋前打开车门。一时间,所有的人都踮起了脚尖朝那里看去,把我的视线完全遮挡。怕错过了唐傲进入酒店的身影,我抱着小奶娃在缝隙中钻来钻去,终于让我钻到了最前排,面前除了一排站得毕恭毕敬的礼宾司,再无他物。
“这可是最佳视野呢!”我自言自语。
怀里的小奶娃却并不买账,用力揪我衣襟:“阿姨,你太矮了啦!抱高点,再抱高点啦!我看不到了!”
“切,人家大人订婚,你看个头啊!”嘴里数落着,眼睛却是一瞬不瞬地盯着前方。
“你看了才浪费呢!我将来长大了也要订婚的好不好,现在这叫学习!笨!”我倒!被小奶娃一本正经的教训着,引来周边的几声窃笑,乱没面子的。
为了堵住他那张毒嘴,没办法只能把他再抱高些,这死小鬼好重,平时一定超级贪吃,把自己养的一身肉,死沉死沉的,我两条手臂都快断掉了。
随着众人的欢呼,唐傲终于从车里走下来了。天啊!他,他,他有必要穿得这么……风骚吗?一身雪白的燕尾服,超级扎眼!我向来鄙视穿白色礼服的男人,因为白色的礼服要穿出风范来,难度太高了,电视里的那些大明星们有时演电影也偶尔会穿一身白的出现,看得我那个恶啊!不是把自己搞得太奶油,像个娘娘腔,就是暴露了自己身材上的缺陷,矮的,瘦的,胖的,太高的,都不适合穿白色,太挑身材了。只不过,哎……不得不佩服妖孽的好身材,精炼得不带一丝赘肉,又结实得恰到好处,白色的礼服将他的优势完全凸显。外加一张非男非女的妖孽脸,更适合“白”这种中性里略带些阴柔的颜色。两个字……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