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红烧兔肉(1 / 2)

不久,门开了,裴子桐一身亚麻色休闲居家服,慵懒闲散地出现在我面前,俊逸雅致的面庞,微微挑起的眼梢,若有似无的掠过,看得我心口一窒。眼前的裴子桐,怎一个帅字了得,那是一种飘逸的,不羁的,内敛的,洒脱的绝佳气质,这些气质在他身上既相互融合又壁垒分明,让人不得不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他身上。奇怪,当初怎么就没发现捏?

“裴先生好!我叫沈末末,您的家政服务。”一鞠躬,我微笑着自报家门。

侧身,他不冷不热道:“进来吧!”

深吸一口气,我正准备进门,在看到地上铺着厚厚的,雪白雪白的波丝绒地毯后,硬生生地刹车,没让自己一脚踩上去。

等着我进门的裴子桐看着我始终愣愣地站在门外,微一蹙眉,声音渐冷:“进来!”

这个……虚弱地瞄了眼看上去很高级很贵的地毯,我纠结万分地看向裴子桐,讷讷:“你真的确定要我进屋?”万事还是讲清楚的比较好,免得到时候他赖我头上。

他显然不高兴了,冷声质问:“难道你以为自己是来清扫楼道的?”

好吧!是你自己要我进屋的,那我就不客气了,当即跨出两步,蹭蹭两下站定在白花花的地毯上。哎,铺这种地毯的人不是超级洁癖就是超级变态。忍不住又朝裴子桐俊朗的脸上瞄了瞄。

“该做些什么你看着办,我需要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晚饭没有任何讲究,中西餐都可,管饱就行。”他淡淡叙述,完了扔下我就回书房去了。

我怔怔地站在地毯上,没有挪动脚步,因为实在不敢看被我踩出来的两个大黑脚印。心虚!不过这样站着好像也不是那么一回事,总该做些什么。左右张望了下,我决定从北面的厨房入手,先做出一顿饭菜来,等填饱了肚子再去干别的。

这样想着,我便抬脚朝厨房走去。

“还有,我不吃鱼……”从书房里探出来的半个身子,在突然间看到雪白的地毯上留下的一长串大黑脚印时明显地抖了抖,至少我觉得他是抖过了没错。

不敢再看他的脸,我尽量背对着应了声:“哦!”

不知道裴子桐是否已经气得吐血了,至少从重重的一记关门声中听得出他的极度隐忍。看来他是气得不轻,又不好发作,这个时候我还是比较庆幸自己前面跟他把话讲清楚了。否则,再瞄了瞄脚下的一片雪白,估计卖了我也不值这块地毯的钱。哎……

简单地做了三菜一汤,自问手艺虽及不上饭店里的大厨,至少也算是可口美味的。

用抹布把鞋底擦了个干净,方便进出,我可没脸把整个客厅踩满脚印,到时候把主子气到吐血就罪孽了。

把饭菜端上桌,我敬业地去敲主子的门,请主子用膳。

裴子桐算是个不错的雇主了,自己上桌吃饭时也邀请我一同入座。并没有一脚把我踹到角落去啃自己,感激涕零的同时便决定一定要好好干活,报答主子。

裴子桐是个异常寡言的人,吃饭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连喝汤、嚼菜、啃骨头都不会发出一丁点儿声音,咳,修正一下,骨头是我啃的。庄严肃穆得好像一名威严的长官。我就在想了,这样沉闷的气氛怎么可能有心情品尝美食呢!而且也不利于消化是不是,怪不得他那么瘦。

往嘴里扒着白饭,我忍不住偷偷瞄他。嗯,果然是太瘦了。虽然现在比较流行纤弱型的中性美,可是本人觉得还是身形高大的男人比较有看头。不需要肌肉纠结得像施瓦辛格先生那样,至少六块腹肌总要有的,就像唐傲那样的身材就很不错,想那西装底下的身材一定巨有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