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西,我是从未知走向喜爱的过程,浓浓的乡味儿到处飘荡,却又不失时尚。这种时尚怎么说呢?不是金玉其外那种,不是高楼大厦灯红酒绿那种,而是那片土地上散发着吸引人的魅力而独特。
那是乡,是村,是小鸡儿满地儿跑,是小狗儿拴在门栏里的犬吠,狗在屋里,鸡在屋外,自由与不自由的和谐,犹如广西人对外地人的友好,极其融合的氛围,在到处空阔的土地上,有着人声,犬声,鸣声。
这是一种静中有动的相伴,适合的温度,无雨的冬季,让我过着没有冬天的时光,我在万尾金摊想象着家乡长沙冷得人心碎的冬天让我熬过了无数年,那我又是多么羡慕广西人很少受过寒冻的幸福。
在温暖的阳光下我甚至在那一刻嫌弃了我的家乡情结,就定居住这边吧,没有冬天多好啊!(嫌弃家乡,那是不会的,永远不会,即便走遍天涯海角,家乡韵味是最长情的。)
走在祖国的大好河山里,我不仅看到的是他乡青山绿水,更领阅了风土人情,眼睛里看到少数民族的乡情是让我多么渴盼的新奇,他们的歌,他们的舞,他们的纯朴与汉族截然不同的风格,一一展现在我所踏入的土地上。
如果不接近这种陌生,那我永远不知道除家乡之外,我还可以感受到在不是家乡的土地上,会去热爱,会去喜欢,会去移情别恋。
东兴,这座边境城市,有边警守卫的地方,我进入了却不害怕,想留下来,是不是头脑发热的一种举动,我自己却不能解释给自己一个答案。
当我坐在公交车里从万尾金滩穿过那片片空阔的大道,看着道边时而海,时而田的宁静在阳光下是那么的干净,我似乎告诉自己答案是什么,我一直寻求的干净,不就是如此吗?奔放,自由,无人扰心的安静,在阳光下照着,不是偶尔,而是常常如此,这里,满足了我最简单的心境,干净得只有阳光。阳光下的洁净让我的心爱上了这份惬意,我恰好接住这份惬意,刚刚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