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来的地痞流氓?哪来的打架闹事?我看分明都是一些老实巴交遵守王法的寻常老百姓,你这是拿我们值差的捕快寻开心啊!”何捕头当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而且不觉得有一丝突兀。
店掌柜虽然憋着一肚子气,但这官老爷他也同样惹不起,还能怎么办,打掉牙往肚里咽,从抽屉里拿出十两纹银,抿着嘴笑着把钱放进那何捕头的裤兜里。何捕头眼睛斜着瞟了瞟,似是嫌少,但看这小北楼陈旧不堪,知道店掌柜也没什么钱,便也不再继续为难他,打了个手势,就耀武扬威的离开了。
“例行公事,看什么看?不想被抓去官府挨板子,就给我闪远一点!”何捕头又拿出了自己在寻常老百姓面前“该有”的威风。
“何捕头您慢走,各位官爷慢走,下次有时间记得过来喝杯茶。”店掌柜弯着腰卑微的说道。
待到何捕头等人走远后,沮丧的叹了口气,颓唐地说道:“小五子,上面的那些‘爷’估计也吃得差不多了,你把楼下的收拾收拾再上去打扫楼上的吧!这年头生意难做啊…”
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唐清蒙等人都已从楼上走了下来。
“掌柜的不必难过,这是酒钱和损失的银两,你看够不够!”唐清蒙说完,便将三十两纹银放在柜台之上。
“够!够!够!各位爷慢走,小五子别收拾了,快送客,还愣着干什么?快送客!”
店掌柜善变的悲欢代表的是最底层人民的生活状态,谁都想趾高气扬的活着,但能这样活着的又有几人?
李言先紧捂着胸口艰难地走在回山的路上,他感觉自己脑中一片昏暗;感觉自己的眼睛已经开始出现迷离和幻觉;感觉自己已经连续奔走了几天几夜;感觉自己那五脏六腑就好似在沸腾的油中煎熬一般传来撕心裂肺的阵阵绞痛…
其实他只走了不到两个时辰,天色刚近黄昏,而天狼盟其实就在眼前。
他好像就要倒下了,他口中流出的鲜血已经浸红了他的衣裳,他的脸色也已经由金纸色变成灰白色,而这灰白色正是通往鬼门关的钟声。
但是他并没有倒下,再一次挺直了身板,因为他耳边又响起了唐清蒙对他说的那句话:
“我不杀你不是因为可怜你,而是因为你是一条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汉子!”
这句话就是在他中掌的时候唐清蒙小声说给他听的,他听完这句话后心中满怀感激,因为唐清蒙给他的不仅仅是一条命,而是比命更值钱的尊严和气概!
“我之所以还活着,之所以一定会活着,是因为我这一身的伤和血代表的正是立足于江湖不倒的天狼盟的尊严和气概!我只有活着到那个大‘家’,天狼盟的招牌才没有砸!”这就是李言先此刻的心声,尽管他现在已经奄奄一息,但是那属于天狼盟的精气魂却从未消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