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在古代,自己突然就变有钱了。如果说自己身上那一千多两银子,和常嬷嬷一起花,那一辈子也是管够的,吃喝玩乐那是绰绰有余。但是王知若哪是闲着的主儿啊,非得找点事情干干才好。这古代的地又便宜,又好批。那干脆自己当老板,也不用受制于人,在当地还能富甲一方,这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王知若来到这个地方,她的员工们也是蛮奇怪的。因为王知若看上去像是很有钱的样子,但是有钱人怎么会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地方开店。并且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开这么大的农家乐,这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这是他们这些劳苦大众半辈子都想不到的事情。
不过感觉这个老板也是挺有魄力的,给的工钱也高,只要能跟着干,说不定就能干出点什么成就。王知若的某些员工暗戳戳的想道。
感觉这个老板的花样也挺多,知书达礼,玩的都是他们没见过的。她可能是哪个富庶人家的小姐吧,只不过家道中落,只能流落到这个地方来做生意。毕竟这个时代还是以士农工商来排列的,做生意的地位还不如他们当农民种地来的高。
但是当农民又有什么用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干的是那脏活累活,赚的粮食基本也都上交给了国家,自己只能留一小部分。还不如在外打工,掌柜的给的工钱还高,在这里一年赚的钱,能抵上自己家里好几年的花销,甚至还能给家里置些新房,这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