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摊主见两人真说上话了,一脸不敢置信见了鬼:“不是吧,你真认识啊?不是搭讪呢?”
大叔又骂了一句,说着像开了话匣子一样喋喋不休:“咱们这地儿吃桂花糖的少的很,还是做小兔子的,一吃连着一个月,款都不带变的,这我印象能不深吗?”
大叔还低头念叨着,霍思瑶轻轻笑,有一种自己即使走了很久,但能在一个地方留下痕迹。即使只是一段被糖人勾起的回忆,也能让她开心很久。
“妹子去别地儿发展了啊?好几年都不见你来,上次去‘第一周’看见老板还顺口问了句,他说你不在灵谷了,客人都被你带跑不少,哎哟这真是”
“第一周”就是之前霍思瑶和窦云溪认识的地方。
对方提起旧事,霍思瑶脑海里一瞬间就回想起相应的人和事。
那个时候霍思瑶在“第一周”当免费驻唱,跟窦云溪一块合作唱了不少歌曲,当地的几个乐队还有意请她过去表演,那段时间,整个“夜色”几乎都知道“第一周”出了两个美女歌手,窦云溪唱歌仙气飘飘,整个人都显得让人不敢亵渎。霍思瑶则是看着像邻家女孩,实际上那会做事风风火火,跟她长相很凶的搭档往“第一周”门口一站,都没人敢闹事。
后来她不告而别,这件事就窦云溪一个人知道,回到创作的地方,翻开自己的背包夹层才知道“第一周”的
老板有给她偷偷塞演出费。
她在那儿唱了一个月,老板按照窦云溪的工资给的。
她记得那个时候自己死不要脸的凑上前说自己免费驻唱,人老板都怕屈才,说要给她开工资,被她义正言辞的拒绝。她都输了,怎么好再跟老板要钱?她那会也是有属于自己的“傲气”的。
她跟搭档住在出租屋里,白天在家作词谱曲,晚上过去“第一周”跟窦云溪一块唱歌,跟乐队一起玩,跟交的几个客人朋友一块聊天吹牛。那段时期她过的最惨淡,但是身边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她过的比任何时候都要开心,比任何人都要富足。
等到大叔把剩下的小女孩和兔子做完,许嫣嫣付钱时,大叔拦着说不用给不用给,许嫣嫣心想人家认识霍思瑶,但自己也不能就这么占人家便宜啊。霍思瑶知道大叔的热心,现在这么堵着也不是什么好事,人来人往这么多,总不能拦着人家做生意。
见周围人越聚越多,霍思瑶按下许嫣嫣的手:“那就谢谢大叔了,改天请您喝酒。”
“害唷,跟朋友去玩吧!‘第一周’今儿个有演出呢,不过不是小仙女,她去年就辞职了,来‘夜色’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听说是要毕业了吧?哎也不知道你们今天去能不能碰上。”
“好。”
霍思瑶等人跟大叔告别后,又低头在手机上按了按,验证指纹。
许嫣嫣记着刚刚摊位上的价
格,一合计,连带着常青藤的一起发给了霍思瑶。霍思瑶刚把钱发过去,就见消息弹出来一个转账,是许嫣嫣的二十五元。
霍思瑶看了正在跟常青藤一起谈论这个糖好吃的许嫣嫣,把转账退回,轻声道:“不用给我。”
说完,她像是陷入回忆里,望着路边既陌生又熟悉的建筑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