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圆盛好了,四碗,每碗两个。白瓷宽口腕,清汤里面漂着两个胖胖的汤圆,分外诱人。
杨勋端起两碗来,肖掬月想要接应,有些不耐烦的声音:“别换手了,麻烦,让一下。”
肖掬月连忙闪开,杨勋便快步送到了薛白和肖掬月的桌子上。
而此时,肖掬月也学着他的样子,一手一个碗端起了剩下的两碗汤圆。这碗口比较大,要想两只手一起端起来,还真是个技术活。刚端起来,肖掬月就后悔了。他之所以拿的轻车熟路,应该是因为手掌比较大吧。
“哎呀!不能干还要抢着干!”男人的声音埋怨道。杨勋回头看到肖掬月颤颤巍巍的架势,连忙就要去接。
“不用不用,别换手了!”肖掬月没有抬头,因为要照看手中的碗,更加小心翼翼。
杨勋的气势迫人,根本不给肖掬月推托的机会,已经先行夺下她手中的碗,交接时稳稳当当,一气呵成,没有任何“换手的麻烦”。
杨勋将手中的碗送到余淼儿桌上,然后坐下,颇为急切:“快吃快吃!等了半天了!这心脏让你们折腾得真受不了!”
薛白因为对汤圆爱之切,张口便咬上了一半,那享受之情溢于言表。
以前,每到正月十五,肖掬月都会买正宗的好利来汤圆。那种汤圆个头小小的,口味比较甜,季总喜欢吃。有的时候,在平日里,季总也会偶尔想起来它的味道。肖掬月便会不动声色地给季总买。当然在煮的时候,她有控制,只许季总吃五六个。自认为这种甜食吃多了不好。尤其是批量生产的,味道又这么甜,里面有没有添加什么都不好说呢。
季总每次意犹未尽的样子,肖掬月都会觉得很滑稽。
一个老街汤圆送入口中,香滑软糯,不似购买的汤圆那样硬而韧,反而有种入口即化的感觉。没有那么甜,只有香滑。
“太美味了!”薛白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两个汤圆全部吃到肚子里了。她咂巴着嘴,回味无穷的样子。
“老板,这汤圆能不能带回去?有没有包装好的,我想带回去。”薛白真是爱极了这个味道,四下里张望,看看有没有包装好的礼品盒之类的。
老板笑嘻嘻地摆手:“没有的,我们不卖那种的。我们这里都是现做现煮的。带回去就不好了!”
“呵呵,在上海呆这么多天,放不住的。”杨勋提醒。
“哎呀,陌城不知道有没有?好喜欢吃呀!”薛白很是失望。对于肖掬月来说,虽然这个老街汤圆比较地道,但是还没到薛白那种强烈的境地。
“好东西就是要到原产地吃,在其他地方吃,味道就变了!”杨勋总是有他的道理,而且说出来也让人很是信服。
肖掬月不由得看向他的侧脸,浓眉大眼,棱角分明。高高挺起的鼻梁,有些寡义的薄唇。轮廓比较深,跟季总很像,但是很明显不是。
他的脖子下面有一道纹路,好像是肌肤的分割线。上下两部分肤色稍有不同。肖掬月愣了下,难道他做过手术?见杨勋要转头,肖掬月一惊,连忙别开视线。
杨勋看了她一眼,倏的起身:“走了走了!都吃完了,还在这回味?”
他的语气中有斥责,不像是随意扔出的一句话。肖掬月就觉得好像跟自己多看的那一眼有关。
回到这条不足百米的街道,依旧是热闹非凡。肖掬月举目望向街口。他们走了不到三分之一,却品尝了如此多的美食。再次看向两侧,还有几十上百家的小吃,着实很吸引人。
“让一下让一下!”身后急切的喊声,夹杂着车子零件摇响的声音,仿佛就在耳边。肖掬月下意识地往右侧闪了下身,刚想回头看一下。身子便被杨勋扯到了道路左边。
她这才看清,一个男人骑着一辆三轮车,车上载着高高的几个家具,横七竖八地,占据了整个道路。他骑得挺快,也比较灵活,口中喊着,脚下不停。
看着自己刚刚站着的地方被三轮车碾过,肖掬月也是心有余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