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沈锦来说。赚钱。赚许多钱都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一来她不缺钱,二来这些钱都是给公主的。
自己就是赚个辛苦钱。算起来根本划不来。
但是掏空灵泉却并非什么坏事。
沈锦发现自己在掏空灵泉之后,许久没有发生变化的空间,变得有些不同了。
首先是只有十平方米大小的空间。足足扩大了一倍有余。
而且原来有一个小水潭那么多的灵泉,如今枯竭之后,只有一个小茶盅那么多,一点点的香气淡薄。
如此物以稀为贵,沈锦也舍不得再拿着灵泉水去做糖了。
自己喝了一点。
顿时觉得耳聪目明,全身心就像是被洗濯过一般。眼睛干净,耳朵灵敏,甚至连把脉的触觉,都更加清楚明白。
可从空间出来后,在看见常临邑的时候,沈锦皱着眉头,将手指搭在他的手腕上,“你这些日子。可有感觉到身体不适。”
常临邑摇头否认,“这些日子与往常并没有什么差别。”
常临邑自己或许没有什么感觉。
但是对沈锦来说,她可能这辈子都忘不了,初见常临邑时的惊艳。乌发红唇,眼神温柔,如同高山冷月,高不可攀,却又温柔
长存。
所以现在的常临邑虽然容貌未变,但是嘴唇眼神深处透露出来的虚弱憔悴。
却如同一个警钟敲在了沈锦的心头。
她这些日子忙忙碌碌,竟然忽略了常临邑,竟然让他……
她没忍住自己的心酸悲痛,眼泪直接从脸颊滑落。
“怎么了?是我出了什么事吗?阿锦。”常临邑抬手给她擦干净眼泪,平静的问道。
沈锦强撑着笑起来,“也许是我看错了。”
她木着一张脸站起来,双腿有些发软。
这怎么可能呢?
自己这些日子以来,已经坚持不懈的给常临邑喂了许多药。
没有半点改善也就罢了,怎么还会出现这样一副中毒到病入膏肓的状态?
她不相信!也许是自己学艺不精,所以才会这样看错了吧。
“阿锦阿锦。”常临邑在背后喊她。
沈锦就像是没听见一般,如同一个游魂,慢慢的走了出去。
金明成第一次看见沈锦这样失魂落魄的状态,怕她出事立刻让小厮去跟着看好。
自己则去院子里找常临邑。
他们两人如今算是难兄难弟,虽然考出名次都不错,甚至可以说是令人惊艳,但是都失去了双腿与旁人或许难以交流。
但是他们倒是感同身受。
这夫妻二人相濡以沫恩爱的感情,是已经喂了众人无数狗粮的。
谁也不会相信。这二人还会闹出什么事情?
金明成的小厮是一个既忠心耿耿又颇为机灵的孩子。他一个下人怎么敢拦得住自家少爷的恩人?
便灵机一动,叫来了梁编修。
梁编修将人拦住。
“这怎么可能?我看常见还是好好的。怎么可能会像你说的病入膏肓?下毒也不可能啊。倘若是下毒的话。金明城怎么没有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