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森围上围裙,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做饭的人,没有一点烟火气,倒是因为他的帅气而让围裙变成了一种时尚。
林明森站在冰箱边,丢了个侧脸给她:“别太着迷了,吃了饭还得去捡贝壳,还没到把持不住的时候。”
黎汐转移目光:“自恋狂。”
陆文哲在会议室对林明森分析得很透彻:女人要感动了,才能对男人主动。
林明森当时虽然并没有表现得很赞同的样子,但他记得非常清楚。
好像说的是这么个理。
女人就是一种感性的动物,男人对她们好了,一冲动,她就爱得你不行。
在陆文哲说了那话后,林明森缓缓抬起眼,问陆文哲:“我只要具体的方法。”
陆文哲的方法一,就是给心爱的女人做饭。
要暖她的心,先要暖她的胃。
“这和女人俘获男人的心一样,不过女人吃男人做的菜,会更加容易感动,毕竟长得帅的男人做饭也可以很有魅力。”
这点林明森是很赞同的,帅的男人就算弯个腰,系个鞋带,都是很有魅力的,这不就说的是他么。
此时此刻,他就围了个围裙,黎汐都看得目不转睛,可见他这该死的魅力到底有多大。
黎汐果真就在一旁一边吃零食,一边等着他做菜。
偶尔过去看看他,他的刀工真比她想象中的要好很多。
当他连锅都可以颠起来时,黎汐发现他有点大厨的味道了。
她走到他身旁,看他行如流水地炒了一个菜,又很麻利地煎着牛排。
“你学过?”这语气自然是隐藏不了她对林明森这厨艺的惊讶。
林明森把牛排翻了个面:“没有,不过有些人天赋很高,凡事看几次,就知道怎么做了。”
“你就是有些人中的一个。”黎汐感觉他今天有点飘,很自大。
“当然不是,我不仅有天赋,还是天才。”
黎汐翻了翻白眼,不想再听了。
等一桌子菜好了时,黎汐的确惊叹了,但她还是表现得很不屑:“花把式倒不少,要味道好才行。”
林明森脱掉围裙,说:“吃了再评价,我怕打你脸。”
桌子不宽,但很长,两人面对面而坐。
饭桌上,中餐西餐结合。
黎汐心底惊叹他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做怎么大一桌子菜,看了看时间,只用了一个小时二十分。
不过黎汐可不想夸他:“做这么多,怎么吃得完?”
“我没有单独的拿手菜,严格来说,所有的菜,都是我的拿手菜,吃不完没关系,主要是让你尝尝我做的味道,让你输得心服口服。”林明森牛越吹越大了。
黎汐嗤鼻,嘲讽:“可能米其林的厨师都比不上你,你就是被技术耽误了的厨子?”
“过奖。”
林明森答应得很自然,一点儿也没有觉得这是黎汐对自己的讽刺。
黎汐显出不抱任何希望地吃了一口他做的清蒸鱼。
林明森盯着她的表情。
鱼肉鲜嫩多汁,没有任何腥味,凭黎汐的良心来说,这道菜确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