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轩辕盛会,九百九十九届,空前盛大。
这一年,四方修仙之士,千城城主,能工巧匠携带神兵利器,驯兽师牵引奇珍异兽,美食家、珍宝家、风水师……齐聚轩辕城。
轩辕比武不仅是五门派优秀年轻弟子切磋比试,决出一二之地,几近三千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人界各城各地多方面交流的综合性盛会。自然,轩辕比武的头筹是最大看点。
那一年,秋夕代表轩辕门参赛,一路过关斩将,在决赛中与白虎堂的白胜相遇。这白胜自小在西域长大,生的一副异域样貌,秀气异常,风流倜傥,身边常是佳人环绕。
轩辕盛会的比武地点设在轩辕门所在山顶凌空的轩辕台,轩辕台长宽百余丈,上有七色云翳笼罩,下有阴阳双河环绕。每届优胜者的名字,将被刻在轩辕台上的一根通天石柱中,这是习武之人最大的荣誉。
轩辕台上,两人对峙而立,目光交汇之处皆是刀光剑影。
环顾四周,风声鹤唳,众门派弟子屏气凝神,不敢多出一声。
“秋夕师妹,面对你这如此美若天仙的对手,我可真是舍不得下手。”白胜说道。
“白师兄,最后结果如何,尚不知道,你可千万别丢人现眼了。”说着,便一挥衣袖,飞出三道红光,是三道飞镖,以花瓣制成,却锋利无比。
白胜一个健步,转身,同时用双手和嘴接住,“想不到美女的脾气如此火爆,不该不该。”
秋夕早就听说这白胜武功一等,品性却是风流。
“无耻之徒,你怎配得上这清晖上仙的亲传,看我今天不废了你。”说罢,便催响手边银铃,召出一只火凤,凤鸣响彻云霄,化作一柄凤羽剑,剑身散出红光,充满杀意。
“看来,要动真格的了。”白胜喃喃说道,“这青鸾和火凤本是清羽上仙的护体灵兽,如今能成为秋夕师妹的神兵利器,这女人却是不一般,还得小心为妙。”
说罢,白胜便幻化出一柄长剑,笑道“秋夕师妹,你可识得这剑。”
秋夕定睛一看,此剑剑身修长,三尺有余,上有龙纹图案,周身被雷云环绕,“这莫非是清晖师伯的雷隐剑?”
“师妹好眼力,看来此战,我是志在必得了。”
“相传这雷隐剑只有君子才能持之,若小人拿了必会被周身雷云所伤,你又是如何使的动这剑?”秋夕问道。
“这你便不需多问了,师妹,得罪了。”
白胜猛地跺脚,气浪向四周散开,周身九道雷电环绕,再举剑,雷电归一,铸于剑身,便向秋夕刺去,刹那间,雷电顺势而发,化为一条蓝色闪电猛虎,扑面而来。
秋夕见势,无法躲闪,便将手中之剑插入地面,瞬间地裂十丈,开口之处飞出一条火凤,与那蓝色猛虎正面相搏,虎啸凤鸣,飞沙走石。两人持剑对拼,秋夕轻盈潇洒,白胜刚劲凌厉,三百回合下来,谁也占不得半分。
此战被誉为三千年来轩辕盛会第一战,三天三夜未分胜负。观看的人也是目瞪口呆,不舍合眼休息一刻。
第四日清晨,双方早已疲惫不堪,白胜却突然停手,“师妹,我看这便算了吧,我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休得狂妄,看我不一剑割了你的贫嘴!”说罢,秋夕提剑刺去。
而这白胜却气定神闲,闭目而立,秋夕的凤羽剑直抵白胜喉咙,却未敢再向前一寸。“若再战,恐怕也难分胜负,不如这样作罢了吧。”
说着,白胜用手指轻轻弹开剑尖,轻轻拨回了秋夕散乱的头发,便头也不回,径直走下了那早已被两人剑气摧残得支离破碎的轩辕台。
秋夕一人傻愣了半天,才向台下的白胜问道,“白师兄,你这是为何?”虽然对手很是让自己讨厌,秋夕还是多问了一句。
“我身边虽美女如云,皆不是我所倾心,今对师妹一见钟情,三天三夜我招招留心,步步留情,不舍得伤害师妹半分,难道师妹还是不懂我的心意吗?”说罢,便持剑斩下头上一缕青丝,化作一只黑夜蝴蝶,飞入凤羽剑,在剑柄上刻下一道花纹。
既走下台,白胜便归还了清晖上仙的剑,气的师父是想骂却骂不出口。
顺理成章,秋夕成了此届轩辕盛会的优胜者,本应用凤羽剑在这轩辕柱上亲手刻下自己的名字,她却用自己的朱钗写下了白胜的名字。
“过去的事就过去了,师父还提当年为何?”秋夕问道。
“那你又如何戴上这面纱,师姐?”秋风眨巴着眼睛,问道。
等来的却是怒目相向,然后,耳朵被狠狠地揪起。“你一个三岁小孩子,大人的事情如何懂得,是不是还想讨打?”秋夕的一句话,吓得小龙人赶紧躲进了师父的身后。
清羽笑着,眼神之中颇有几丝欣慰,“三年了,你终于肯再叫我师父了。说起你和白胜,却可谓是一见钟情。”
秋夕脸上一阵绯红,赶紧岔开了话题,“得意什么,叫你声师父你能上天?轩辕盛会结束,三天后各门派陆续返回,白虎堂在返回西域的途中,遭到了魔族余孽的袭击,白胜因为保护同门,被魔族杀害,尸首也被魔族一把火烧成了焦炭。这事只有我最为清楚,凤羽剑孤傲,自是与外物不相容,当日白胜断发化夜蝶,却又在白胜死去的那一夜消失了,虽事情蹊跷,这三年来却未能查出任何蛛丝马迹。至此,我离开轩辕门,安心做这轩辕城城主,更是为远离仙界,游走四方,想把这事查个水落石出。”
“哎,果然又是一对苦命鸳鸯啊。”秋风叹息着,装作一副大人的样子,却见事有不对,但还是多说了一句,“师姐,你说,你的那个白胜到底靠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