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军威帮助公司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挽回了公司破产的厄运,姓熊的也没有权力把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赠予军威。
因为那不是熊式的财产,而是股东们的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他只有经营权,没有处置权。一旦他擅自处置了,就有可能被股东大会免去现有的职务,
夺取他经营的权力。所以,按照《公司法》的常识,熊某人的这个承诺,很有可能会受到股东们的制约或者是坚决反对。
“哦……这么复杂?”灵芝听了军威的解释,心里顿时明白了,为什么刚才姑姑请她回家,军威不愿意让她回去?
也许是预料到了这样的变故,军威害怕她与姑姑他们争吵起来吧!
不过,军威既然如此考虑,那么他们倒是应该做好姓熊的说话不算数的思想准备,因为这不是他恶意的食言,而是《公司法》不允许啊!
但是,她想,中国社会有“堤内损失堤外补”的说法,即使是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得不到了,姓熊的总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吧?
公司亿元的资产他说了不算,他们夫妻二人的自有资产,他们总有发言权吧?灵芝想到此,觉得自己好贪婪,
但是,想想军威与自己这几天的长途跋涉,历尽艰难。甚至于与对方大打出手,灵芝就觉得如果不能获取相应的回报,她和军威也太冤了!
中国有句俗话,怕什么来什么。就在军威与灵芝为姓熊的能否兑现承诺的事忐忑不安时,姑姑的电话来了。
电话里,先是请他们回家吃饭,遭到灵芝婉言拒绝之后,接着就说,有重要的事要告诉她,姓熊的赠送他们百分之二十股份的事,有点儿变故……
“变故?他是想反悔吧?”灵芝明明知道是《公司法》制约了姓熊的,但是还是坚持这样说,似乎是故意的刺激姑姑。
“不是不是。是有特殊原因,咱们见面说吧!”姑姑并不直接说明原因,看来好象是军威说的《公司法》不允许的原因。
一见担心变成了现实,两个人不由地热烈的议论起来。其实他们两个人都不是那么贪婪的想得到什么,但是都刚刚经历了激烈的追讨巨款的战斗,不让姑姑姑父付出相应的代价又觉得不那么甘心情愿。
议论了半天,因为不知道姑姑说的变故到底是什么原因,也就说不出详细的应对办法,还是见面再说吧!
小屋子里拥挤不堪,让住了几天宾馆的他们确实觉得难受。灵芝就提议找个宾馆开房。军威却说,
“这是你的家,咱们是夫妻了,怎么也得在这小屋子里住上一夜才行。将来有了小孩儿,要领他们来看看这地方,告诉他们的妈妈当时就是在这儿创业的。”
“哈哈,你想给孩子们搞忆苦思甜。到时候,这片棚户区一动迁,你连影子都找不到了。”
灵芝取笑他。两个人都有点儿累,闲聊了一会儿就进入了蜜月期的缠绵中……